國立玉里高級中學第49屆「精彩樂活」
合作教育運動大會競賽規程
壹、宗 旨:推動校園運動風氣、提昇運動技術水準,藉體育運動培養團隊及守法精神、促進教職員工及學生身心健康,建立溫馨友善、良好互動的校園。
貳、日 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四) 08:00~17:00(會前賽)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五) 08:30~17:00(開幕典禮)
參、地 點:本校田徑場
肆、主辦單位:學務處
伍、承辦單位:體育運動組
陸、協辦單位:各處室、員生消費合作社、家長會
柒、競賽分組:以班級為單位,綜合職能科組聯隊,國中組以校為單位(僅參加田徑賽)
一、男子組:1.高一男生組 2.高二男生組 3.高三男生組 4.國中男生組
二、女子組:1.高一女生組 2.高二女生組 3.高三女生組 4.國中女生組
捌、競賽項目:
一、男子田賽:(1)跳遠 (2)鉛球(6Kg)
二、男子徑賽:(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4X100公尺接力 (7)8X200公尺接力
三、女子田賽:(1)跳遠 (2)鉛球(4Kg)
四、女子徑賽:(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4X100公尺接力 (6)8X100公尺接力
五、混合大隊接力:一年級 8X100公尺男女混合接力
二年級 8X100公尺男女混合接力
三年級 8X100公尺男女混合接力
(說明:男生人數最多四名,女生可以四名以上)
六、國男田賽:(1)跳遠 (2)鉛球(5Kg)
七、國男徑賽:(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4X100公尺接力 (7)4X400公尺接力
八、國女田賽:(1)跳遠 (2)鉛球(3Kg)
九、國女徑賽:(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4X100公尺接力 (6)4X400公尺接力
十、表 演 賽:教職員工A隊 教職員工B隊 學生聯隊 家長聯隊
8X100公尺男女混合接力
(國中組僅參加田徑項目競賽,為免影響各校交通車放學時間,徑賽項目均採計時決賽,預計於14:30前結束,賽程於10月31日公告在本校網站)
十一、學生組趣味競賽:依年級分為:高一組、高二組、高三組。
(一)健步如飛:四人五腳,跑走10公尺後折返,途中魔鬼沾不得鬆脫,否則取消參賽資格,採計時決賽。各班不限男女生人數,共12人報名參賽。
(二)聽音辨位:兩人一組,一人戴眼罩,一人拿鐵鍋及鼓棒,拿鐵鍋及鼓棒者在前以鼓棒敲打鐵鍋引導,兩人跑走10公尺後折返,採計時決賽。各班不限男
女生人數,共12人報名參賽。
十二、創意進場:
表演名稱自定,以能融入菸檳防制、環境保護、愛滋防治主題為佳,所需經費由各
班自行負擔。
(二)各班在運動員進場經過司令台前展現各班創意、造型、特色、舞蹈,每班表演以一分鐘為限,計時從表演動作開始時起算。
(三)以班級為單位參加,每班一律參加,不得棄權。
(四)比賽音樂由各班自行編輯,並指派一人負責播放。
(五)綜合職能科組聯隊,列為創意進場表演單位。
(六)成績計算:
評分項目 |
評 分 內 容 |
配 分 |
創意動作 |
動作創意、流暢度、熟練度、協調性、韻律感、隊形表現。 |
40% |
創意變裝 |
服裝創意、造型創意、道具創意、配件創意。 |
30% |
精神表現 |
口令、力度、團隊精神。 |
10% |
主題融入 |
菸檳防制、環境保護、愛滋防治 |
10% |
儀態表現 |
進退場、整隊、儀容、整體感。 |
10% |
(六)扣分方式:比賽時間以1分鐘為限,每超過10秒扣1分,不足10秒以10秒計,以此類推,超過2分鐘之班級不予計分。
十三、教職員工趣味競賽:(請各組提出參賽名單,以利賽程進行)
共分七隊:1.校長室、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進修學校
2.教務處、實習處、輔導室、圖書館
3.學務處、教官室
4.導師室(A)
5.導師室(B)
6.專任辦公室
7.家長會、校友會、退休人員聯誼會
(一)健步如飛:二人三腳,每組跑走10公尺後折返,各隊不分男女人數共8人報名參賽,採計時決賽。
(二)聽音辨位:兩人一組,一人戴眼罩,一人拿鐵鍋及鼓棒,拿鐵鍋及鼓棒者在前以鼓棒敲打鐵鍋引導,兩人跑走10公尺後折返,採計時決賽。
玖、參加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19日(星期三)12:30分止,請按時報名,逾期班級體育股長記警告議處。
二、報名地點:1.本校各班親洽學務處體育運動組繳交報名表。
2.國中組於本校首頁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逕寄:ylsh14@ylsh.hlc.edu.tw
三、報名資格:
(一)田徑賽個人項目,每一項目、每一班男子組至多報名二人、女子組至多報名二人。
(二)每一位同學在田賽、徑賽項目中,至多參加二項(不含接力項目)。
(三)接力項目每班限報一隊,大隊接力若人數不足可兩班合併(或人員重複),但請先向體
運組報備。
(四)趣味競賽每班均須參加,各班限報名一隊,得男女混合組隊,不限男女生人數,班
級人數如不足人員可重複。
(五)導師可代表班上參加任何項目,唯田徑賽不得跨性別參賽。
拾、獎勵:
7
一、田徑項目錄取前八名,按1、2、3、4、5、6、7、8名,依序給9、7、6、5、4、3、2、1分,四百公尺接力加倍計分(得分X2),如參賽人數為七名時,給分依序為8、6、5、4、3、2、1分,人數遞減時依此累推。另決賽時參加人員棄權或未出賽,給分仍依八名計算。
二、田徑項目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狀。
三、設大隊接力錦標,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四、設田徑總錦標,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五、田徑總錦標計分方式:採積分制,總積分相同時,以所獲第一名多寡判定之,再相同則以第二名多寡判定之,餘類推。
六、趣味競賽項目取前八名,按1、2、3、4、5、6、7、8名,依序給9、7、6、5、4、3、2、1分。
七、趣味競賽採積分制,各年級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八、創意進場各年級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九、設精神總錦標,精神錦標以班級為單位,由精神錦標評分委員評分判定,不分年級錄取前六名頒發錦旗,並依名次及導師提供之敘獎名單敘獎,第一至三名嘉獎兩次,第四至六名嘉獎乙次。
十、田徑總錦標、趣味競賽、創意進場及精神總錦標均列入班級長期競賽成績。
十一、田徑項目獲前三名同學由體運組統一敘獎,第一名嘉獎兩次,第二、三名嘉獎乙次。
十二、趣味競賽、創意進場比賽各年級獲前三名班級依名次及導師提供之敘獎名單敘獎,第一名嘉獎兩次,第二、三名嘉獎乙次。
十三、綜合職能科趣味競賽、田徑賽接力項目組聯隊時,列入二年級組,成績得分除以3,其餘個人競賽項目得分仍計入該班成績。(經104.10.28導師會報決議通過)
拾壹、罰則:
一、報名後無故棄權未出賽者,每一人扣精神總錦標分數兩分,並交由學務處議處。
二、運動員如有冒名頂替情事經檢舉查明後,立即取消個人參賽資格及其已得分數,同時扣精神總錦標分數五分,並依違反考場秩序之規定,按校規處分。
三、大會期間如有不遵守秩序、違背運動精神、侮辱其他運動員及大會職員,或不服從裁判員判決等情形,依情節輕重,除送審判委員會議處外,並按校規處分。
拾貳、申訴:
一、比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決。
二、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或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質問裁判員。
三、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得先以口頭提出異議,惟須於20分鐘內補辦正式抗議手
續,否則視為不抗議。
四、參加單位向大會提出抗議時,請填寫競賽事項申訴表,並由導師簽章後,以書面向審判委員召集人提出。
五、各種申訴皆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拾參、比賽規則:
一、田徑賽採用國際田徑總會公布之最新國際田徑規則。
二、趣味競賽依趣味競賽辦法進行判決。
三、創意進場依評分項目、內容及配分進行評比。
拾肆、精神錦標評分辦法:
ㄧ、開幕典禮隊伍秩序及精神(30%)。
二、休息區佈置及啦啦隊表現(40%)。
三、休息區內環境整潔維護情形(30%)。
拾伍、本規程經籌備會通過後,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