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發展體育資賦優異學生之潛能,以達到培養人才的目的。
二、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二)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106年1月17日府教體字第1060012042號核准。
三、名額:
(一)錄取七年級生:棒球(限男性)3名、射箭(男女兼收)3名。
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至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體育班開學日前有效。
(二)八年級轉班生:棒球(限男性)1名。
(三)九年級轉班生:棒球(限男性)1名。
(四)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0分,得不足額錄取。
四、甄選資格:凡具有體育興趣及性向(無受過訓練亦可), (不受學區限制)均可報名七年級生甄選。凡具本校學籍之學生可報名轉班甄選。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月20日(星期五) 16:00止前寄達至本校。
(二)報名地點: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3鄰151號(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學輔處)
生教組林韋伶老師,電話:03-8841198轉12。
(註:本校受理時間為平日08:30~12:00、13:30~16:00)
六、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三民國中網址(http://www.smjh.hlc.edu.tw/)下載。
(二)繳交本人最近正面半身二吋相片一式二張,自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如附件三)各乙張。
(三)繳交家長同意書與健康聲明切結書(如附件二)。
七、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填妥資料(如附件一至三),親至本校報名繳件,領取准考證。
(二)通訊報名:填妥資料(如附件一至三),資料請按1.報名表、2.家長同意書與健康聲
明切結書、3.准考證,於報名截止前寄達至本校,並請來電(03-8841198轉12)確認是否收到報名信件。准考證將於考試當天發給。
八、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甄試日期:106年1月23日(星期一) 13:00至14:30。
(二)甄試地點: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3鄰151號)
(三)甄試流程:12:30~13:00 報到(中央川堂)
13:00~14:30 專長術科測驗(棒球—棒球場、射箭—室外射箭場)
15:30 放榜(中央川堂)
15:30~17:00前 報到(學輔處)
九、甄試科目:考試程序安排見准考證。(如有變更見本校佈告欄http://www.smjh.hlc.edu.tw/)
(一)專長術科測驗:
專長分類:
(1)棒球:30公尺衝刺3趟、立定跳遠3次、6公尺折返跑來回3趟、遠投測驗3次、打擊測驗5顆、潛力評估、
(個人守備測驗投手:投球10顆;野手守備測驗:守備10顆,二擇一)。
(2)射箭:有射箭經驗:20公尺測驗雙局、基本動作潛能評估。
無射箭經驗: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3次、坐姿體前彎2次、
800公尺跑走、基本動作潛能評估。
(二)其他事項:請自備體育服。
參加棒球甄試者,得自備棒球手套。
參加射箭甄試有射箭經驗者,得自備弓箭器材。
十、錄取方式:以甄試科目之成績各專長擇優錄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0分,得不足額錄取。
十一、放榜:106年1月23日(星期一) 15:30前於本校佈告欄及學校網站榜示。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以書面方式,於106年1月23日(星期一) 16:00前提出申請,逾期或
口頭申請概不予受理;申請成績複查僅限成績合計及漏閱辦理查核,不得要求影印或重閱,且只得申請複查一次。複查成績結果如有異動,則以複查成績調整錄取與否,考生不得異議。
十三、報到:
(一)正取者: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一)15:30至17:00在本校學輔處辦理報到(可委託由家長代為報到)。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備取者:若正取生放棄,由備取生依序電話通知遞補。
(二)請攜帶錄取通知單。
十四、本校體育班與普通班課程差異表如附件五,請家長參考。
十五、(一)如對於簡章報名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學輔處(分機12);
(二)如對於一般課程內容有疑問請洽詢教務處(分機14);
(三)如對於專長訓練課程有疑問請洽詢各專項教練:
棒球張志強教練(分機23),手機0918-412-309、信箱ma1b0209@stust.edu.tw、
棒球汪天祥教練(分機44),手機0927-578-775、信箱kg959957@yahoo.com.tw;
射箭林韋伶教練(分機12),手機0963-046-309、E4%BF%A1%E7%AE%B1weiling770305@gmail.com">信箱weiling770305@gmail.com。
十六、附則:
(一)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有任何不良行為及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
,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輔導轉班。學區內學生,依一般轉學、轉班辦法規定辦理。非學區內學生,依規定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就讀,不得異議。
(二)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合體育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班甄選。
十七、本簡章依據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通過,報請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