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請編制內教師填寫意見調查表(如附件),並於105年9月20日下班前送人事,以利彙整統計人數,未送交者視為同意。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05年9 /13日府教學字第1050174376號暨縣議會105年8月18日召開「為了解教育處現職教師聯合介聘作業情形」第二次專案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為了解本縣縣內介聘作業時程提前至縣外介聘前辦理之可行性、由現行電腦辦理縣內介聘分發作業改為人工分發及互調機制是否維持辦理等節,爰請各校填列旨揭調查表,以作為本府辦理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