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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02 - 一般事項 | 2016-07-05 16:20:00
一、錄取報到說明:本校採「親自報到」或「委託報到」方式。
請於105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至11時至國立花蓮女中體育館辦理報到,逾時或未辦理者視同放棄資格。(報到適逢尼伯特颱風接近台灣,報到時間若有延後,請特別留意公告說明)
二、注意事項:
(1)辦理報到後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依簡章規定至本校教務處親自辦理,放棄截止期限為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中午12前,逾期不受理。報到後未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者視同報到完成。
(2)報到現場須繳交包含學生及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期限內)或戶口名簿影本(附記事欄位)及國中畢業證書(要繳交的兩份文件請先於左上角用鉛筆寫上報到編號,報到編號請詳見附件3),辦理住宿申請、公車月票及領取相關資訊文件等新生入學事宜,請特別注意本校公告。
(3)105年08月24日(新生訓練)起預計進行新生「註冊繳費減免或補助身分登記」及「輔導基本資料」線上填寫,攸關自身權益,請務必留意學校首頁公告訊息。
(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定於7月7日~7月20日辦理「105學年度資優鑑定」,請有意報名參加本校【語文】或【數理】資優班甄選之同學注意相關資訊與公告。報到當天亦設有資優班報名處,歡迎現場洽詢。
三、委託報到說明:
錄取學生無法親自報到時,請受委託者務必攜帶下列物品代為辦理報到事宜:
(1)填妥委託書一份。(請參考酌用本校提供版本)
(2)攜帶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
(3)攜帶委託人(錄取生)畢業證書,及全戶戶籍謄本(期限內)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第一次公告:2016/07/05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