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3661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10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另曾於110年、109年、108年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3年內不得薦送。 |
三、 | 請於111年7月22日前依本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將薦送資料1式2份、授權書1份及電子檔1份等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初審。 |
四、 | 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 ... &sms=2B7F1AE4AC63A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