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年度辦理縣內介聘法規將修正,因涉教師權益,相關介
聘資訊請務必留意,調整部分先說明如下:
(一)缺額提撥區分一般學校與原住民重點學校,各校請先
確認學校屬性後,擇一方式核算可開缺數。
(二)刪除互調機制。
(三)教師上系統提出縣內介聘申請,取消學校人事於電腦
作業系統中提交至縣府端之程序,並於電腦作業系統
上網填報資料截止日前2日,刊登處務公告目前各校
登錄縣內介聘教師人數,由參與教師自行確認各校人
數。
(四)以電腦作業系統分發,並於公告達成介聘名單時一併
公告調動成功者之積分。
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