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070044489A號函 辦理。 二、修訂舉重及拳擊年齡規定,國中組須滿14歲以108年4月20 日(開幕日)為限。 三、修訂跆拳道參賽資格,「107年全國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應為第22屆及「107年全國總統盃跆拳道錦標賽」應為第15 屆。
如附件。
愛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