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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雯佩 - 人事 | 2017-05-08 | 點閱數: 874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5月8日府教學字第1060084768號「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 國中(含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日、國小暨幼兒園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日至5月10日,地點:本府教育處第2會議室。
三、 另請申請教師備妥貼足限時掛號郵資32元之信封1個(寄送介聘結果通知用)。
四、 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
  • 積分審查補充說明.pdf
    1) 積分審查補充說明.pdf
  • 積分審查委託書.doc
    2) 積分審查委託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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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者因書而富,富者因書而貴。

王安石(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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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ㄣ ˋ ㄍㄨㄛ ˋ ˋ ㄈㄟ   
文:掩飾。飾:遮掩、偽裝。掩飾過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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