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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雯佩 - 人事 | 2021-01-25 | 點閱數: 545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0年1月20日廉防字第11005000310號函辦理。

二、 請加強向同仁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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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朋友在一起,分擔的痛苦是減半的痛苦,分享的快樂是加倍的快樂。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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ㄑㄩ    ㄊㄧㄥ ˊ    ㄐㄧㄠ      
原指孔鯉快步穿過庭院時,孔子教兒子孔鯉學詩學禮的故事。今形容「父親對子女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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