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已委由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各項事宜。本案連絡人: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8462610#204)
三、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之優秀運動選手,子計畫一~二請各單位轉發符合資格人員,向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四、子計畫一申請截止日為106年5月19日,審核結果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五、子計畫二報名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上午9:00~12:00,面試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下午2:00,相關資訊已刊登花蓮縣政府教處處務公告。
六、隨文檢附申請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