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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韋伶 - 學務 | 2017-05-08 | 點閱數: 710

一、依據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已委由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各項事宜。本案連絡人: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8462610#204)
三、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之優秀運動選手,子計畫一~二請各單位轉發符合資格人員,向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四、子計畫一申請截止日為106年5月19日,審核結果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五、子計畫二報名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上午9:00~12:00,面試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下午2:00,相關資訊已刊登花蓮縣政府教處處務公告。
六、隨文檢附申請要點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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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堅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成就不平凡的事。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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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ㄨㄚ ˊ ㄓㄨㄥ ˋ ㄑㄩ ˇ ㄔㄨㄥ ˇ
指用浮誇的言行以取悅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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